四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不断加强。深化对重要岗位风险状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研判,强化对“关键少数”特别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。建立所属京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开常驻地请示报告制度,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,选派党员干部兼任所属京外单位领导班子副职,参与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。开展委属单位“灯下黑”问题专项整治,督促相关单位深入自查,完善内部机制,严肃彻底整改。

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注意到,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吕德文近日撰写了一篇题为《大兴调查研究,给领导干部提十条建议》的文章,根据自己多年从事调查研究工作的经验体会,结合对基层的了解,向领导干部提出了十条建议,比如:调研主要用实地观察和访谈,一定要到现场,不应搞成工作检查,甚至让基层搞接待、给基层布置任务,也不要让助手代替调查、代写报告。

一是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严格按规矩、按程序办事。修订《室务会议事规则》,制定《室务会“三重一大”议事决策事项清单(试行)》,推动室务会议事决策规范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二是严格执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》、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在深入学习领会、认真谈心谈话、广泛征求意见、深入检视剖析的基础上,组织召开室务会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分析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,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真正做到坦诚相见、思想碰撞。
